Saturday, April 08, 2006

一个人

练完舞,一个人独自在市区里闲幌。不想马上回到家。
以前害怕做的事,今天一并做齐了。自己一个人,漫无目的的逛街,自己找了一间餐馆,对着玻璃窗吃饭。想想,这其实也不错。不用费精力跟人对话。也不用在意露出倦容时,对方会觉得扫兴。


一个人,挺好的。虽孤单了些,却也落得轻轻松松。


随意逛逛,买了些有的没的。这是我很不好的习惯。心情烦躁时,不管是买给自己,还是买给别人,总之购物本身就是我的最佳良药。像犯了毒瘾似的,每隔一段日子,总会要花一花,像是钱会咬我的裤子一样,非得要把它往外撒。虽然我没买什么世界名牌之类的,但积少成多,加一加,以我现在的薪水而言,这笔花费也不小。幸好,我的毒瘾不至于太过严重,我是肯定不会让自己沦落成卡奴的。量力而为这点我还做得到。


经过资生堂专柜,便买了一支口红,送给一位最近认识的台湾同乡。我这不经意的举动,却让她如此开心。她说她在新加坡没什么同乡朋友,人在异乡,觉得和我一见如故,特别亲切。约我当晚一起和她的一帮朋友去三盅两件吃饭,再到 railway mall 小酌聊天。好奇喝酒聊天是怎样的一个气氛,加上盛情难却,便一起去了。


人与人之间的相处,有时不经意的付出,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。


知道我仍是单身后,她晚上便积极地为我介绍她认为不错的朋友。还真的拉线拉得很明显,热心得不得了。自动帮我们交换电话啦,要 email 啦等等。可惜,我那时没有这种心情。不怪她,她不知道。我没告诉她。总觉得说了只徒增尴尬而以。


他们特地为我们女生点了芒果香槟酒,“喝不醉的”他们说。
是满好喝的。但脸还是老样子,不争气地红透了。
当晚,我提早走了,说有门襟。


喝酒聊天原来就是这样。嗯,其实也没想象中特别。怎么还会有不少人喜欢去喝个几杯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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